二、连锁销售和传销具有同样的倍增学原理,这是直销的重要原理之一。
但是在连锁销售和传销里面,倍增的核心,倍增的基数和次数都是不一样的。连锁销售主要倍增的是人才,是理念,传销则是在倍增人力的基础之上倍增市场。连锁销售实行限制性倍增,以三为基数,以产生三代高级业务员为终点,传销通常则是没有限制的,基数再大都可以,且没有终点。这就使得在连锁销售里面,体系成员之间的能力可以互补,最终大家所获得的财富相差无几,因此气氛很融洽,对个人的能力要求也很低,一方面在连锁销售里面,基数有所限制,一个人只能培养有限的几名业务员,所以必须负责,因为自己的成功是在保证每一位业务员成功的基础之上的;另一方面,当一个人可以直接培养业务员的机会用完之后,就失去了直接培养业务员的工作项目,那么以后的工作就完全集中在了对业务员的帮助和指导上面。在传销里面,培养业务员的目的是为了通过业务员的人际关系开拓更大的市场,在加上没有什么约束,所以如果某个业务员的人际关系质量稍低一些,那么还可以再培养其他人,上下级之间的帮助也没有连锁销售那么彻底,所以传销这种无限制的倍增对个人的能力要求非常强。
三、有同样的奖金分配制度——五级三阶制。 连锁销售是对五级三阶制的直接运用,五个级别分为三个晋升阶段奖金也是用最直观最容易理解的三大奖金即直接提成、间接提成和销售补助来分配,这种直观的晋升办法和奖金制度基本忽视了业务员之间的能力差别,每个人经历的过程将会是一样,只是需要的时间长短有所区别而已。这种不加装饰的制度虽然具有一定的计划性和对能力出众之人才的制约性,但是他可以保证全局,能够有效的保证成功率和对市场的维护。而传销公司在运用五级三阶制的时候往往会加以变化,一部分奖金是任何人都可以得到的,和连锁销售的三大奖金一样,而另一部分奖金则需要通过自己的能力去争取,也就是说有的人可以拿到,而有的人则没有能力去争取。客观的说这种游戏规则更加公平,但是越是公平的规则就越是残酷。传销这种以对个人能力开发为主的奖金分配政策有利于激励业务员但是相应的挑战性也很高,适合精英从事,当然这种挑战性也是对从业人数的一种自然限制,试想在一个大家都了解和接受直销而且已经有很多人在从事直销业的国家里面,如果很简单、很轻松,那么大家都去从事了,社会也就乱了。相比之下连锁销售对五级三阶制的运用更为现实,因为连锁销售存在的目的本就是为了开发人力资源、培养直销人才,如果难度过高,无法保证普通从业者的成功,那么可能也就没人敢于尝试了,而培养人才也无法实现。
四、从业过程中的动力来源不一样,因此所导致的结果也有区别。
传销有很强的业绩压力,正常的突破办法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完成,但是如果自己的能力不够或者由于客观因素无法完成那么造成的直接结果便是业绩归零,在这种情况下,业务员只有采取不正常的解决办法即循环投资,直接把业绩压力转化为经济压力,甚至会导致从业者心态失衡而做出越轨行为。连锁销售是没有业绩压力的,那么从业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去规划自己的事业,也使得创业过程显得轻松愉悦。更重要的是连锁销售从根本上杜绝了从业者循环投资造成不良后果的途径,所以我们经常听说从事传销的人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但是我们听过从事连锁销售倾家荡产的吗?而连锁销售到现在为止已经运行了8年了,这足以证明连锁销售对于尚未发育的直销市场来说是完全可行的,相比传销来说,连锁销售更适合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个社会环境。 五、产品有所区别。
传销公司一般会集中生产开发一类产品,除过安利等为数不多的几家大型直销企业的产品种类较多之外,一般的传销公司会把主要的生产力量集中在一类产品的开发上,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就只有一种产品,它们的产品都很丰富,但主要是对一类产品的具体分类,这种做法非常有利于市场秩序的维护,也能避免恶性竞争和商品积压。但是这种市场格局只适合经济强国。就比如说发达地方的店铺一般专卖店多,因为每一种产品的消费者都非常丰富,只要把一种产品做好了就足够了,如果在发达地方开杂货店反而会使经营商品的整体质量受到限制,因为在经济发达的地方消费者主要追求的是产品的质量;相反在穷乡僻壤,就没必要开专卖店了,因为消费者的数量有限,把一种产品做的再好也就那么多人消费,而且人们追求的比较现实,所以落后城市的店铺不需要做到多精但必须得作到全,盈利的法宝在于商品丰富。连锁销售一般都是在经济相对薄弱的国家运行,或者说在同一个国家经济还不够发达的阶段运行,所以满足的是人们一般的生活需求,产品虽然也有限但是涉及的生活面较广,尽管连锁销售的消费者基本等于从业者,人们大都为了从事行业才购买产品,但是由于产品属于生活必需品,也就是说你不从事也得必须消费的东西。这样就使从业者的消费尽管存在着消费之外的目的但也不会给他们带来额外的经济压力,因为他们是在正常的消费需求和能力范围之内发生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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